巴西农业轮胎日落复审终裁税最高3028美元/吨
栏目:国际资讯 发布时间:2023-02-23
2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5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3028.62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

2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5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3028.62美元/吨。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70.104011.70.904011.80.904011.90.104011.90.90

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客车、叉车、高尔夫球车、Gator多用途车、采矿机和手动工业车(非机动,如独轮车)的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轮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案件节点:

20151221日,巴西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72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2017年第3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作出征收反倾销税的肯定性终裁。

2017331日,巴西对该终裁结果进行了修订,最终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07.093420.75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222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2年第10号公告称,应巴西轮胎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橡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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