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然橡胶协会关于收取200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09-02-03

中胶协[200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章程和协会会费收取办法及标准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向各会员单位收取2009年度会员会费。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与配合协会的工作,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鉴于国际金融危机给本行业带来的影响,决定将今年的会费缴纳时间做适当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自本通知下发日起至5月30日。
  二、缴费额度:按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办法执行。
  三、缴费方式: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协会帐户。
  收款单位:中国天然橡胶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市农业银行朝阳路北支行
  银行帐号:040101040011577 (汇款方为农行账户的单位可在填写协会账号前加11)
  四、协会收到会员会费后,将按民政部民间社团管理组织的规定为会员开具有效票据。

二○○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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