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将允许轮胎等14种商品转口贸易到中国
栏目:国际资讯 发布时间:2016-08-15
    综合外媒报道,缅甸商务部贸易司最新消息,为了减少贸易逆差、增加税收、给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实现出口增长3倍的目标,缅甸将允许轮胎、食用油、农产品、化妆品、食品、服装等14种商品经中缅边境口岸木姐转口贸易到中国,并在缅甸橡胶生产季节前,试行3个月将轮胎经海运进入缅甸后再开展转口贸易的政策。
    除14种商品外,剩下商品还会根据国内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逐步放开。
    一位从事农产品出口的商人表示,这是件好事,但缅甸商品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
    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自然和人为两个条件。
    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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