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碧江分场每名干部的工作,都与地租收缴业绩挂钩,在每月的工资报酬中预留5%作为地租追缴的责任抵押,完成计划后100%返还”。
“信访办收缴地租采取‘三个忌口、三个摸底、三个耐心’的方法,连年完成地租收缴任务。”
“宣传科收缴地租采取与生产队干部加强沟通,建立友谊,对因大病导致拖欠地租的进家入户慰问探访,对地租收缴钉子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国土科科长杨平通报地租收缴情况时说:“对欠租大户、钉子户则借助法院之力协助追缴,今年在白沙七坊法庭的介入下追缴历年拖欠地租10.2万元。”
这是最近龙江农场召开地租收缴工作经验交流会时出现的一幕。
近年来,龙江农场将30966.25亩土地租给职工发展自营经济,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并与4424名职工群众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管理,该场将有关地租收缴办法以文件的方式印发到全场各单位,同时抄送龙江分公司。
为有效推动地租收缴工作,该场主要领导每季度都亲自主持召开1-2次地租收缴情况通报会,并与龙江分公司的领导协调相关科室、部门在一起多次召开收缴土地承包、使用费联席会议。龙江分公司领导在会上表态,全力支持农场地租收缴工作,请农场提供龙江分公司员工欠缴地租名单,由分公司协助督促催缴。
自2010年以来,龙江农场将地租收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分场、机关各科室,与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该场规定,全年完成收缴任务80%-85%以上的单位、部门才可以发绩效工资。另外,按各单位、部门实际缴交土地使用费总额的10-20%绩效拨发给单位、部门作为追缴土地使用费工作人员的车辆费和误餐补贴。
针对部分职工认为农场收取土地费与国家的惠农政策相违背而拒缴土地费的这一问题,农场科室工作人员与干部一起上门入户,从土地性质、职工身份、生活来源和社会福利等方面解释企业职工与农民的区别,向他们解释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收取一定的资产经营费或使用费是合理合情,通过释疑解惑消除职工的误解。针对职工反映的因某种原因造成土地使用面积与收费面积不符和土地类型不符等情况,农场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下队实地核实,现场办公解决,消除职工的不满情绪。
今年,该场主动与白沙法院、七坊法庭对接,对个别重点、难点单位或个人恶意拖欠“地租”金额大、时间久的经营户,农场国土林业科人员与白沙县法院的同志一起利用中午或晚上的休息时间进队入户释疑解惑工作。对那些经多次做思想工作仍不愿意缴交“地租”的,农场请求县法院协调,依法对其下达民事起诉状,促使其缴交所欠的“地租”款。至9月底止,已有73名“钉子”户主动缴交所欠的“地租”款10.2万元。
经过几年的运作,该场地租收缴工作已步入常态化管理,据该场国土部门统计数字显示,龙江农场2014年收缴地租1597045元,完成计划的85.3%。截止10月31日,该场2015年的地租收缴任务已完成过半,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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