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垦改革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栏目:橡胶市场 发布时间:2018-03-05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垦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有序推进农垦改革。加强改革指导督查,垦区所在7个州市印发了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5个农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市、区)委、政府审定出台,16个农场即将出台方案,“三个3年”任务进展顺利,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到位。
     一、垦区集团化改革多层次推进。在有条件的垦区,推进农场资源整合,发展区域企业集团。德宏州出台《组建德宏州农垦投资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由州农垦局、5个农场和其他投资人等共同发起组建,公司注册资本暂定5亿元,为德宏垦区产业转型升级搭建融资平台,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在农场分布比较集中,产业同质化程度高,资源整合操作难度小的县市垦区率先探索组建县级农垦企业集团。河口县组建县域农垦集团公司,将所属4个农场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将分散的优势产业资源和企业进行集中整合,人员到位。景洪、东风、瑞丽农场等具有一定实力,产业发展多元的大型农场,在农场基础上成立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垦区41个农场有35个组建了专业化产业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管控能力, 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培育壮大主导优势产业。
     二、农场企业化改革全面推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循序渐进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农场党委统一领导下,理顺政企、社企关系,健全“一个党委、两块牌子、经费职能分开、人员适当兼职”的管理体制。农场管委会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营农场履行生产经营管理职能。农场生产经营、资本运行、职工增收、企业增效纳入国有企业进行考核管理。二是健全经营机制。坚持以职工家庭承包和非职工租赁经营为基础,清理规范土地承包租赁关系。强化农场统一生产经营和资源管理,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场统一布局、规划产业发展,统一品牌、统一加工和销售,建设农业生产的大基地。三是加强农场企业管理。配强经营班子,完善农场组织架构,规范“农场—分场—生产队”或“农场—生产队”建制,压缩管理层级和减少内部法人实体数量。完善人事、财务、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
     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基本完成。云南农垦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已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并妥善解决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基本实现了中央提出的改革任务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垦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6月,省农垦局会同省级7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云农垦〔2017〕1号),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将农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纳入地方统筹规划,强农惠农政策和民生政策全面覆盖到农场”的政策。目前,垦区41个农场从自身特点和管理条件出发,38个农场设立了管委会(管理局、办事处),2个农场由政府赋予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1个农场社会管理移交所在乡镇、公共服务成立社区管委会;健全完善垦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职工群众满意的农场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提前完成。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6号)文件精神,2017年3月,省农垦局联合国土、财政部门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全垦区已全面开展清理农场国有土地、林木、房屋资产和个人住宅用地及权属,加快国有土地权籍调查,依法办理国有土地登记手续,积极协调督促登记发证和解决权属争议。全垦区294.82万亩土地中,有 290.16万亩已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完成率达到98.42 %,剩余部分正在抓紧确权发证。提前完成农业部要求我省2018年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达到91%的目标任务。
     五、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农业部关于部署开展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农垦承担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整合重组、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贫困农场精准扶贫脱贫、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等7项试点任务,11个单位承担试点工作。省农垦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的指导意见》,具体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内容,积极探索改革发展路径。省农垦局将此项工作纳入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督查。目前,专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顺利,认真总结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2017年,农业部《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第三方中期评估报告》指出,全国35个垦区中,贵州和浙江改革专项试点综合进展最快,辽宁、云南、海南、广东等进展较快。
     六、改革任务督查落实成效明显。省农垦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台帐管理、信息报送、部门会商、督察等推进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建立督察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联合督察等多种督察形式开展督察。印发了《关于云南农垦改革发展任务推进落实台账2017年任务事项》、《云南省农垦局2017年调研工作方案》、《关于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督察的方案》、《2017年度农垦改革督察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带队深入垦区开展专项指导督察。2月、6月、9月3次召开全省农垦改革现场推进会,12月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农垦局联合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人社厅组成5个督察组对垦区所在州市政府开展农垦改革督察,全省农垦改革进一步深化,成效初步显现。省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牵头和专项责任,积极推进农垦改革。2017年10月省政府批准给予补助资金1.67亿元,用于解决2008年12月31日前农垦社保欠费,纳入2018-2020年财政预算,每年拨资金5568万元。2017年9月下旬,农业部对云南农垦改革开展督察,充分肯定了云南农垦改革取得的成效。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2017年量化考评结果的通报》(农办垦〔2018〕3号),云南农垦在全国31个垦区排名中与北京、宁夏并列第9名,新一轮农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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